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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欠债需要提供借条吗?

作者:张定凯律师 发布时间:2023-01-10 浏览量:0

  离婚欠债需要提供借条吗?

  律师解答:离婚欠债不一定提供借条,但需要提供与欠债相关的证据材料。如果是债权人愿意为您提供借条作为证据使用的,可以将原始借条进行复印,由债权人在复印的借条上注明:“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字样,并由债权人在复印件上签名、注明出具复印件的时间。如果能由债权人持原始借条到庭为您当庭作证效果更好。

  如果是仅有借条、没有借款交付凭据的债务,很难得到法律的支持。

  所以,在夫妻共同债务的证据收集整理上需要认真、客观收集证据才能获得法律的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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