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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怎样做伤残评定?

非原创(找法网) 发布时间:2019-05-28 浏览量:0

  现在人们生活水平提高了,汽车保有量逐年增加,随之而来的交通事故也频繁发生,发生交通事故后,有的仅是车辆发生擦挂,但有的交通事故则造成了人身和车辆的损害。经常会有伤员咨询受伤后如何进行伤残鉴定?以及对伤残鉴定结论不服,又不知道怎么办?为此,本律师进行梳理回复于后:

  一、怎样做交通事故伤残鉴定?

  根据公安部《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规定,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质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具体鉴定流程如下:

  1、被鉴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鉴定申请书申请鉴定,也可以委托律师帮助申请伤残鉴定;

  2、进行伤残鉴定时,需携带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以及受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T、X片及诊断报告;

  3、从治疗医院复制有关住院病历、手术记录和检查记录提交司法鉴定机构;

  4、对被抚养人的劳动能力进行评定时,还应携带被评定人的身份证及户籍证明和有关身份关系的证明。

  5、评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定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尚未终结,因调解需要提供赔偿依据的,在申请书中说明。

  6、被鉴定人需要亲自接受检查并缴纳鉴定机构收取的鉴定费用。

  二、不服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怎么办?

  1、申请伤残评定的受害人自己不认可伤残评定结果的。可以对伤残评定自行申请重新鉴定或要求司法鉴定机构复查鉴定结论,因法律对该种情况下申请伤残评定的次数没有限制。

  2、受害人在向法院起诉时,可不提供自己已经申请伤残评定的司法鉴定意见书,要求法院委托专业伤残评定机构进行伤残评定。

  3、如果是一方当事人自行申请伤残评定,另一方对伤残评定结果有异议,且有足以反驳证据的,可以申请重新鉴定,这种情况人民法院一般都会予以准许。

  4、当事人没有自行委托进行伤残评定,而是直接起诉,要求人民法院委托伤残鉴定。另一方对伤残评定结论有异议,进行救济的方式有两种:一是当事人可以申请鉴定人出庭接受当事人的质询;二是聘请专业人士对伤残评定结论进行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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